医疗违约与医疗侵权的竞合怎么处理
来源:深圳医疗纠纷律师浏览次数:62 时间:2021-05-26 16:47
医院救护车太慢延误治疗可以索赔吗
事实上,突发疾病呼叫救护车,因为救护车太慢被延误治疗的,院方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医院指派的救护车太慢,是因为周边路况限制的话,比如正好是上下班时间,那么被延误治疗后,病人一方不能主张院方责任,因为医院对此并不能掌控,所以更不能要求索赔。
2、如果医院指派的救护车太慢,是因为救护车司机主观故意或玩忽职守,导致病人被延误治疗的,若是救护车司机也属于医院职工的,那么医院对此的确有逃不开的责任。院方先赔偿病人的损失后,接着可以找涉事的救护车司机要求赔偿。
另外,如果该救护车并非医院内部车辆,比如属于社会服务机构的,那
因医生的过错误诊漏诊延误的疾病治疗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误诊漏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实际中,医院误诊漏诊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鉴定,因为出现医疗事故后,都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
不过,当事人可以根据一些认识来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果不是,则无需做鉴定。
另外,医疗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1、医疗意外
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或特殊病情所导致,其发生不是医务人员通过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够预见和避免的。
2、医用产品损害
在医疗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常见的如骨折内固定材料,如果这类产品的质量、灭菌、生物活性等指标有缺陷,植人人体后可能导致不良的后果。
3、疾病的自然转归
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个阶段的治疗结果经常不为患者或患者的亲属所理解或接受,医务人员在整个医疗行为过程中均遵守诊疗规范,不存在任何过失。
4、非医疗意外
由于非医疗活动即患者自己的行为或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晚期癌症病人的自杀行为。
5、医疗差错
由于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低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会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害和痛苦。
6、患方不配合治疗
在医疗实践中,经常出现某些患者及其家属在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程中,不如实地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症状、病史,或者不遵守医嘱服药,不接受做必要的检查治疗等情况。
因此,使得医务人员在病人发生意外情况时无法顺利找到真实病因,以至于延误治疗或者抢救时机,给病人自身造成不良后果,那么医务工作者不承担责任。
么给病人一方造成延误治疗的,医院对此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按规定,医院延误治疗时间的情况大致如下:
1、院方因为没有办齐手续或者暂时没钱交费用等原因,延误了病人的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的。
医疗违约与医疗侵权的竞合怎么处理
在医疗纠纷中,当行为人的行为既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又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就属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相对受害人来说,则是请求行为人承担责任之请求权竞合。在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中,受害人不能双重请求,只能选择其一主张权利,相对人只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其中之一,而不承担双重责任。
《民法典》第186条固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在医疗纠纷领域内,理论上认识的分歧和实践中处理的不同,使竞合的问题变得不够清晰,将医疗纠纷案件一律作为侵权案件处理是比较普遍的倾向。这一倾向存在的现实原因是: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造成医疗事故的行为赋予了侵权行为的特征,而对因违约产生的医疗事故没有界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赔偿的解释,只规定侵权赔偿的计算,而无违约赔偿的计算。
3、侵权赔偿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而违约赔偿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4、医疗服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够明确。
责任竞合选择应遵循的原则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从立法上暗示了我国承认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并赋予当事人选择起诉诉由的权利。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体现着当事人对竞合的责任应作出选择,然而因这两种责任在构成要件、举证责任、赔偿范围、诉讼时效、责任形式以及对第三人的责任诉讼管辖等诸方面均不相同,为此责任的选择异常重要。责任的选择不同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严重影响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和对不法行为人的制裁,是关系到设置责任竞合制度目的能否实现的大问题。
2、医院救护车太慢导致抢救不及时,延误了病人的最佳治疗时间造成病人损害的。
因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此有过错的,将由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因院方的原因手续办理过慢,导致病人遭受损害的,院方不可避免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院方不肯赔偿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按照以下步骤起诉维权:
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提供对方有过失的证据。
2、到医院所在地法院,即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相应起诉状。
3、准时出庭应诉,法院受理诉讼后会给立案,接着按照受理通知书,等法院确定的开庭日期,准时出庭应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救护车不能及时到场的原因是非常多的,所以医院救护车太慢延误治疗时,医疗机构要不要承担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医疗机构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